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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婚姻家庭律师——讨论股权转让必须股东本人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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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婚姻家庭律师——讨论股权转让必须股东本人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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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必须股东本人签字吗可以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是经过股权所有人允许。不是本人签字的股权转让,如果转让本人不进行追认或者签字人未征得股权所有人的授权,其签订的转让协议,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百零3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第5百零4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此外,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事项:1、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3人。2、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3人转让。3、1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4、明晰股权结构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6、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1定的承诺与保证7、股权转让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十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股权转让不1定需要股东本人签字的,可以通过委托他人的方式进行,但是必须要经过股权人的同意才可以的,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律师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师之家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