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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租赁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婚姻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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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租赁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婚姻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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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产租赁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关于租赁合同的履行地是以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为准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就取决于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了,租赁物是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是财产租赁合同的,以财产使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8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1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1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租赁合同的特征是什么租赁合同的特征如下:1.?租赁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无须交付标的物,故为诺成合同;承租人必须按照规定或按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故为有偿合同;出租人有将租赁物按约定交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而承租人有按约定交付租金的义务,故为双务合同。这1特征使之区别于借用合同。2.?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的非消耗物。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因为承租人必须返还,因此只能是特定的非消耗物。3.?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承租人并没有取得对租赁物的所有权。4.?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物权法律关系,即1般就不动产的租赁而言,导致承租人获得物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从以上这些内容里我们可以了解到,动产租赁合同履行地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话,则看动产所在的位置来确定合同履行地。看了以上的内容,若您对除此之外的问题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找我们律师之家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