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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是否属于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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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是否属于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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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是否属于赠与  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与,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产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关键词: 赠与,出资,购房,子女

        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是否属于赠与   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与,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产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是否可认定父母的购房出资是明确表示为向夫妻一方的赠与?
  1,关于父母婚前出资是否赠与,假如父母在婚前有明确表示的,按照其表示确定;假如表示不明的,从社会常理出发,一般推定为赠与。

    若夫妻一方有证据证实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借贷关系成立。

    当然,若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实,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

      2,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门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实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商定或声明,证实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

    该部门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3,对于实践中可能发生的购买其他物品的出资,同样可根据上述原则作出相应的回属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