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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池烫伤顾客判赔8.6万厦门婚姻家庭律师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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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池烫伤顾客判赔8.6万厦门婚姻家庭律师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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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客接受腿部蒸气浴服务被严峻烫伤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 通信员萧萧)清华池浴池蒸气浴将消费者烫伤,日前被宣武法院判决提供服务不当,须赔偿消费者8.6万余元。

      张女士诉称,往年4月8日下战书4时,她到清华池浴池洗浴,经接待职员和大堂经理推荐,接受了对腿部入行蒸气浴服务。

    但工作职员操纵不当,致她左腿严峻烫伤。

    
  经治疗,张女士的左腿因烫伤引起疤痕增生,不能正常舒展,步履难题,至今无法正常糊口及工作。

    她起诉清华池和其上级单位北京翔达投资治理公司,索赔30余万元。

      清华池称,张女士腿部入行蒸气浴时,因为她多次表示温度不够,要求调高温度,工作职员才将温度调高。

      宣武法院以为,清华池浴池作为蒸气浴的提供者,即便消费者要求进步温度,也必需保障不会对消费者身体造成损害。

      因为清华池浴池不是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宣武法院判决清华池与其上级单位北京翔达公司连带赔偿8.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