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军人因久无音讯其妻要求离婚应如何处理
革命军人因久无音讯其妻要求离婚应如何处理 革命军人因久无音讯其妻要求离婚应如何处理
河北省人民法院:
你院1953年6月16日致军委总政治部秘行第211号公函及所附怀来县人民法院关于军人婚姻统计处理表各一件已由军委总政治部转来我院处理。
关于革命军人因久无音讯,其妻要求离婚,应遵照中心内务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与军委总政治部1953年6月15日“关于多年无音讯之现役革命军人家属待遇及婚姻问题处理办法”,当真调查处理。
怀来县人民法院的军人婚姻统计处理表,将有关15个革命军人切身利益的调查工作,简朴列在一个表格上。
其中军人参军的地点没有,时间(月份)不具体,参军后与家庭的通信关系如何?在何种情况下断了音讯?其家庭状况怎样?有无子女?军人配偶思惟、步履如何?又均无记载,便哀求军委调查着落并指示处理办法。
该院处理革命军人婚姻的查询工作,显然不够严厉、细致。
且革命军人苏近贵1952年来过便信说明已赴朝鲜业于处理表格最末一栏注明。
这是为全国人民重大利益往担任抗美援朝的光荣任务,而怀来县院给你们的讲演,竟说“这些案件均已经由村中及家属证实军人确实久不来信”。
更说明草率从事不够负责。
今后如再有需要调查革命军人着落时,务须一个一个当真负责的办理。
希你院指示怀来县院遵办,并检查督促你院所属其他法院也本统一精神执行。
附:河北省人民法院关于革命军人无音讯查询不明其配偶提出离婚如何处理的请示秘行字第211号中心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
据怀来县人民法院讲演,该县从1951年至现在积下无法处理的15件革命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案件,这此案件均已经由村中及家属证实军人确实久无音信,并经由军区及登报查找亦无结果,兹将怀来县人民法院军人婚姻统计处理表转送钧部,代为调查军人着落并指示处理办法以便迅速准确的处理为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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