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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婚姻家庭律师: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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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婚姻家庭律师: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分

* 来源 : * 作者 : 厦门婚姻家庭律师
关键词: 彩礼,离婚,夫妻

     


  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分  彩礼是指男方在婚姻商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予聘金,聘礼。

     那么,假如结婚没有多久,夫妻就离婚了彩礼怎么分?女方需要返还彩礼吗?下面为您解答。

     

  一,离婚彩礼需要返还吗?  一般情况下领取结婚证并且共同糊口了,彩礼钱是不用退还的,但假如结婚没多久就离婚的可能会涉及返还彩礼的题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题目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哀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糊口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糊口难题的。

       合用前款第(二),(三)项的划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二,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分  假如夫妻离婚不存在彩礼返还题目的,离婚时彩礼分配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男女同等原则。

       男女同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同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同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糊口特别需要的财产,好比住房,分配给女方。

     究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餬口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匡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留意保护未成年人的正当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正当财产不能列进夫妻共同财产入行分割;  3,有利糊口,利便糊口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机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出产资料入行分割时,应绝可能分给需要该出产资料,能更好施展该出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糊口资料入行分割时,要绝量知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施展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施展效用原则回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入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正当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糊口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糊口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